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记者钟文鑫)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日前,北京医保中洋大药房有限公司中洋老牛湾分店药店店堂柜台合格区内销售的部分药品无法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共计元。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药店店堂柜台合格区内销售的部分药品无法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药品品名、数量、批号、标识生产企业情况如下:枫蓼肠胃康片(批号:,标识生产企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盒,止咳宁嗽胶囊(批号:,标识生产企业: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7盒;腰息痛胶囊(批号:,标识生产企业: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7盒,心脑康胶囊(批号:,标识生产企业: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10盒,华佗再造丸(批号:,标识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2盒,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批号:,标识生产企业: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盒,抗骨增生片(批号:,标识生产企业: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8盒,风湿定胶囊(批号:,标识生产企业: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盒,养血生发胶囊(批号:C,标识生产企业: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5盒,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批号:,标识生产企业: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6盒,复方黄连素片(批号:,标识生产企业: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8盒,清肺抑火片(批号:,标识生产企业: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盒,该药店店长(徐培甲)称,上述药品是由于原“北京医保中洋大药房有限公司中洋白浮路分店”注销(注销时间年6月6日),库存剩余的药品放到本店销售。该店年6月28日上午对上述药品有少量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共计.6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共计元。